廉洁提醒,让清明更“清明”-通知公告-衡阳市衡钢中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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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洁提醒,让清明更“清明”

作者: 超级管理员   日期:2024-04-22 10:18:35

  清明将至,为契而不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,防止节日期间滋生“四风”问题,根据学校党委要求,衡阳市衡钢中学纪委向全体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发出以下提醒,希望大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杜绝“节日腐败”,风清气正过清明,收获“环境之清”“心灵之明”,让清明节更“清明”!

  ·严禁使用公车、公款、公物进行私人祭扫、踏青、旅游、探亲访友、相互宴请等活动。

  ·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各类资源接待亲朋好友踏青、旅游、提供餐饮、住宿安排等。

  ·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、比阔气,搞低俗奢华祭拜,做到移风易俗、文明祭扫。

  ·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,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
  ·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、集体和他人财物,严防火灾,保护生态环境。

  ·严禁发生酒驾、醉驾、涉赌、涉毒等违法行为,坚守法律底线。

  ·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。

  ·严禁清明节日值班期间擅自离岗、脱岗。

  清明节是人们追思祭扫、踏青游玩的重要传统节日,希望全体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自觉抵制祭祀中封建迷信行为,共同营造顺应新时代要求,符合新时代特点的清正之风、清明之风、清廉之风,革除旧俗,文明祭扫,还清明以“清明”,让清明更“清明”。

  衡阳市衡钢中学党委

  衡阳市衡钢中学纪委

  2024年4月3日